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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正路》中的若干问题的解释
《正路》编剧:王宝伦
《正路》改编自我在马三教养院第六所当司法警察工作时发生的故事,当时以小说形式发表在法制报上。第六所领导马所长抓捕时亲自带队。教养院未改制时,院长叫院长,下属教养大队、中队、小分队。领导以大队长、中队长、队长称呼。改制后院以下大队改为一所二所,称领导为所长。因此,此剧中教养所所长带领所里人去抓脱逃人是正确的。
教养所、监狱用的警车均为司法车,也没错。司法车抓人时鸣笛是举报人和教养所警察定的计划,听到警车鸣笛俩人如果逃跑就证明了俩人确实为脱逃之人。按常理,大多数犯事之人都会对朋友隐瞒私情,举报人也在深度怀疑之下才联系的警察。此片由于时间所限,许多细节在冰山之下,看后,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正常现象,欢迎批评指正,以利于以后再拍出精品。但是正路的主題是美好的,尤其在当下的情况下,走正路是国人所期盼的。
2014年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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