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0日清除几名乱发广告会员
根据《论坛总版规》2.4条款(禁止在非商务版块发布广告或营销信息)之规定,将几名在非商务区发布软硬广告及销售链接的会员清除,删除其会员ID及所有帖子。总版规2类条款属禁止类,违反者可被执行封号清帖。
2012-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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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坛总版规》:
http://www.filmaker.cn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16582
吾皇英明!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... 国造的广告也厉害,但是比钓鱼岛的广告差远了。以后对骂贴 无毛贴可以收费删贴 我觉得论坛应该允许发布广告贴。只是发贴标题必须注明 "广告" 两字使坛友清楚帖子性质,这样的话,有兴趣的可以看,说不定哪天能用的着,不想看的可以选择无视。毕竟现在网络推广越来越广泛,如果一发布就删贴也伤不起啊,大家应该互相理解体谅。
当然前提是不发布低俗的,含欺骗性质的广告贴。嘿嘿。 ^09^我在想 都反映1个月啦 怎么还不清理 终于啊~~~哈哈 有专门的器材广告,去那里发,别乱发地方就好!乱发的,删除贴子警告!在犯就清理!这样就直接清有点不尽人情! 以下是在二手区域活动的商家:
北影器材大卖家
桥映像器材
华龙器材社
M镜头
北京陈鹏
紫霞仙子
请删除贴子!予以警告! 还有,能不能每个器材商在器材销售贴里面只能发一个贴子!然后根据它所要卖的可以更改贴子名称,也可以在回复里更新器材内容! 大力支持~~ 支持 努力做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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